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辽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1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抚顺“8·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结论。报告指出,该起事故属于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原因在于,客运企业与景区经营单位未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驾驶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下坡弯道内存在严重的超速及操作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失控侧翻;此外,车内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最终导致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