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8月6日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6日对四川省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政府市长王善平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对被告人王善平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的全部财物并上缴国库,若数额不足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