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4日(王昊 左雨晴)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关于规范平台经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案例显示,某优选(北京)公司在直播带货时,其主播针对重庆某酒业公司的一款白酒产品发表了片面的对比及不当关联言论。重庆某酒业公司认为,这些言论误导了消费者并损害了公司的商业信誉,因此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直播带货属于经营行为,主播在进行正当商业评论的同时,应当对同类产品的评论承担审慎注意义务;若言论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则构成商业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