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7月7日讯 台立法机构7日三读表决通过“刑法”第80条修正条文,载明性侵害犯罪从成立当天到被害人年满20岁前经过的时段,不纳入追诉权时效计算,期望免得受害者因年幼、受创或权力落差,丧失请求司法救济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