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原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德睿的受贿案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周德睿犯有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百万人民币。同时,周德睿受贿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被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