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7月17日对外发布通告,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把居民企业股东达成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致意见所需的持股比例门槛由100%下调到50%,并适度增加重组相关各方的主体范围,以优化企业重组的政策条件。